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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府廳字〔2022〕72號
贛州市、吉安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推進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任務分工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8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推進革命老區重點城市
對口合作任務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工作方案》,加快建立革命老區重點城市與東部地區部分城市對口合作機制,深化區域合作協作,支持革命老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推動江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黨的領導貫穿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建立健全協調推進機制,加強規劃統籌,強化政策支持,全面深化革命老區重點城市與東部城市對口合作,促進優勢互補、互學互鑒、互惠互利,支持革命老區重點城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推動國家關于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的部署全面落地落實。
二、重點任務
(一)傳承弘揚紅色文化。
1.把革命老區紅色資源作為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修養的生動教材,積極支持赴革命老區重點城市開展學習交流,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傳承弘揚井岡山精神、蘇區精神、長征精神、老區精神等偉大精神。(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組織部、省文化和旅游廳)
2.鼓勵共同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共同傳承弘揚紅色文化,共同搭建紅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平臺,合作促進紅色旅游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
3.加強革命老區紅色遺址保護和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紅色文化傳承項目及載體,規范有序開展以紅色文化傳承為主題的研學實踐活動,建設紅色旅游目的地。(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
4.積極支持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加大就業和產業扶持力度,推進鄉村振興。(責任單位:省鄉村振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
5.持續加強消費幫扶,推進革命老區特色農產品產銷對接。鼓勵開展勞務合作,支持革命老區農村低收入群體就業技能培訓和外出務工,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6.支持革命老區重點城市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因地制宜建設區域性節點城市、重要交通樞紐、現代產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三)完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
7.積極支持革命老區重點城市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南昌鐵路局、民航江西監管局、省能源局、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8.以數字經濟為引領,鼓勵城市間在5G、智慧城市、電子商務、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領域加強合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
9.支持開展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合作共建特色學科和創新平臺。充分發揮“互聯網+教育”作用,鼓勵共建共享優質教學資源。(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10.支持開展重點醫院對口合作,共建中西醫優勢?,加強康養產業合作,支持共建?坡撁撕瓦h程醫療協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民政廳)
(四)促進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綠色低碳發展。
11.積極支持革命老區重點城市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推進生態保護補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財政廳)
12.支持合作開發碳匯項目,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綠色經濟。(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3.在保護好生態的基礎上,支持革命老區因地制宜利用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關停礦區建設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基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
14.堅持綠色發展,支持革命老區強化品牌意識,培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建設綠色農產品供應基地。(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
(五)共同建設產業合作平臺載體。
15.積極支持革命老區重點城市承接產業轉移,加強科技創新和產業合作,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建設特色產業園區、產業集群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新研發基地等平臺載體,做大做強清潔能源、有色金屬、裝備制造、紡織服裝、生物醫藥、電子信息、農產品加工等特色產業及配套產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
16.爭取東部地區國家級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與江西革命老區各類園區加強合作,通過多種形式共建產業園區,引導支持東部城市社會資本到江西革命老區投資興業,積極探索跨地區利益分享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三、實施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研究推動對口合作重大事項。省級層面建立健全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工作的領導、協調和推進機制。支持贛州市—深圳市、吉安市—東莞市建立健全對口合作工作機制,積極主動加強對接,共同研究推動重點工作,推動結對城市間開展互訪與交流,開展干部人才雙向掛職交流和學習培訓。支持其他革命老區市縣主動對接東部、中部地區城市,比照《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工作方案》建立對口合作關系。鼓勵本省市、縣層面建立結對幫扶革命老區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
(二)加大政策支持。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革命老區對口合作工作的支持和指導,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指導贛州市—深圳市、吉安市—東莞市共同編制對口合作五年實施方案。省財政加大對革命老區振興發展重點領域的資金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以及省政府確定的革命老區單獨選址重點建設項目,實行用地計劃指標重點保障。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加大對革命老區支持力度,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通過市場化方式積極參與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三)加強督促落實。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革命老區重點城市對口合作工作的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工作進展,每年組織開展工作成效評估,對于取得明顯成效的地方給予通報表揚,對于工作進展緩慢的要提出明確整改要求并督促改進落實,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省直有關部門和贛州市、吉安市政府要將實施進展情況每半年報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部門,贛州市、吉安市人民政府)
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省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推進革命老區對口合作的具體政策措施,強化部門協同和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贛州市、吉安市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口合作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分工,優化政策環境,進一步細化對口合作重點領域、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建立年度評估和督促落實機制,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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